社團法人新竹縣護理師護士公會

Hsinchu County Nurses Associ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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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: 會務訊息
公告起日: 2022/06/27 截止日期: 2023/12/31
標題: 轉知衛福部函: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(含109年展延6個月及110年再展1年),統一逕予展延1年。
附加檔案:

轉知衛福部函:

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(含109年展延6個月及110年再展1年),請貴局統一逕予展延1年,請查照。
一.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(含109年展延6個月),得逕予展延1年。
二.考量111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尚未完全控制,旨揭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得參照109年及110年函示,逕予展延1年,免個別提出申請。
三.展延方式辦理如下:
(1)對象: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(含依說明二展延後,更新期限於111年者)。
(2)方式:免申請,逕予展延1年。展延期間內,醫事人員可正常停業、歇業、執業、更換執業處所等,不受限制。
(3)於展延期間更新執業執照,新發之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自原發(未展延)執業執照屆滿第6年之翌日,不因展延而延後應更新日期。另展延後原發執業執照有效期限,請貴局逕至本部醫事管理系統查詢。
相關訊息請參附件。